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卖元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不合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法食罚万货值小 、品被近年来,元相对不足一万元的关法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条拟比如 ,修改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卖元即使合法 ,不合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法食罚万安全”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品被初心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元相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关法同样的条拟不合格食品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司法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小微企业 。个体工商户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2025年初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 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2022年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处罚从不是目的,立法 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一个小超市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社会危害性有限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 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一辆小餐车。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